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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答案例

湄潭律师事务所:收房时发现房屋漏水,可以拒绝收房吗?

来源:湄潭律师网

  当事人咨询:律师您好,我想问下,收房时发现房屋漏水,可以拒绝收房吗?

  湄潭律师事务所解答:其实,收房时发现房屋漏水的,显然房屋并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并存在质量问题,购房方当然可以拒绝收房。开发商交付给购房方的房屋,应是完整无缺的,必须符合购房合同约定的收房要求,更必须符合国家关于住房建设的相关质量要求。

  房屋质量是交付过程中反映最多的,问题有大有小。一般的质量问题体现在细节之处,空鼓、裂缝、渗水、排水不畅等较为常见。大问题体现在房屋结构的不合理,比如开户门方向不对、横梁过宽等,一些开发商使用劣质的原材料也不少见。

  房屋质量分为质量瑕疵(通病)、结构性安全两类问题。如果是质量瑕疵,业主需立即要求开发商根据保修办法进行整改。确实存在结构性安全问题或达不到日常生活配套的,业主可以拒收。以上两类若导致业主无法入住或有其他损害,就可要求开发商进行相应赔偿。

  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就厨房漏水出现纠纷,实际中有三种方式可以解决:

  1、根据建设部《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》,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。

  2、调解协商。基层房地产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调解第三人,使纠纷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和解。

  3、仲裁。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,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,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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